3月6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指导意见,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持有效海员证在船员6个月以内的,海员证,可远程托管解决因外埠疫情影响而控制部分船员持有海员证的问题图书即将到期,支持新皇冠肺炎防疫期间复工生产企业,保护海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入境或者在外国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持有海员证。海员证一经到期,将严重影响其出入境和在船上工作。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要求入境海员持有海员证至少六个月。
为简化程序和方便海员,《准则》规定,在受影响期间,海员远程申领海员证时,只需提供电子照片和手写签名,所收集的其他资料免予提交。符合签发条件的,由海员簿签发机关签发有效期一年的海员簿。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安全管理局统计,目前,中国有近8万名海员在国际船舶上工作。此举将解决6000名海员的担忧,他们的海员证在未来三个月内到期或不足六个月,并确保我们的海员顺利出入境。
以下为“新皇冠肺炎防控期间海员证件处理指南”全文:
船员们,朋友们,是为了支持新皇冠非典时期防疫复工生产企业,解决部分受外埠疫病影响船员持海员证到期的问题,我局制定了《船员持海员证指南》,请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安全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新皇冠肺炎防疫期间船员船员持证操作指南
一、 相关说明
持防疫期间有效期不满6个月的海员证的海员,可以远程申领海员证。
二、处理方法
该海员所属的海员公司或海员代理机构应代表该海员向该海员的业务所属的海员簿册发行当局行事。
三、所需材料
(1) 电子照片宽330像素(28mm),高437像素(37mm),电子手签照片高不小于80像素,宽不大于37mm,以JPEG格式存储。其他信息收集事项免予报送;
(2)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书面承诺,说明海员符合申请条件,并由申请单位负责收回海员名册,办理注销手续。
海员证的发行
海员簿发行机关符合发行条件的,应当发行有效期一年的海员簿。
五、注意事项
(1) 防疫期间签发的一年期船员证书持有人,应当在回国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申请单位追回,并向船员证书签发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 除在防疫期间持有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海员证的船员外,其他申领海员证的人员,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实施办法》(海员[2019]434号)的规定申领海员证。